内江市中医医院2025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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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开标需更正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2 10:30:00,更正为:2025-11-27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12 10:30:00,更正为:2025-11-27 10:00:00。标书代写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更正为:详见附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评审标准技术参数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得42分;“▲”的条款为重要参数(共20条),非“▲”条款(共134条)为一般参数,负偏离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一般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6分,一般参****小组最终认定的数量为准 ;2、“▲”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36分;3、投标人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3)“▲”条款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但无法证明其满足“▲”条款,视为“▲”条款负偏离,在本项予以扣分。无具体要求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供的视为负偏离。(4)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中“★”不作为评分项。”

具体详见更改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522

地址:**市**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方式:083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0832-****224(评审)、****953(文件)、****630(开标)标书代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2-****224(评审)、****953(文件)、****630(开标)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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