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处林木**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604号
受委托,****定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在**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举行“****6处林木**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6处林木**转让,标的位于龙虎山分场,为90年代(当****林场)与团林乡方毕村、团林乡三十里等六个村(下简称联营方)联合人工营造的湿地松,林龄35年,按联营合同约定湿地松林木收益比例为7:3,即**县****林场分中心占70%,联营方占30%,本次转让标的为****70%的湿地松林木资产。
| 序号 |
标的位置 |
湿地松 约(株)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 1 |
团林乡方毕村方家 |
466 |
8807.4 |
2000 |
| 2 |
团林乡三十里康村 |
410 |
7749 |
2000 |
| 3 |
四十里街镇徐步村 |
994 |
18786.6 |
3000 |
| 4 |
**镇任家村 |
1162 |
21961.8 |
3000 |
| 5 |
**镇芝田村 |
652 |
12322.8 |
3000 |
| 6 |
饶州街道黄家洲 |
584 |
11037.6 |
3000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标的所在地的村集体****委员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业诚房****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业诚评报字【2025】第Z-09167号。
2.标的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公司、转让方、****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6处林木**转让,标的位于龙虎山分场,为90年代(当****林场)与团林乡方毕村、团林乡三十里等详见上表(下简称联营方)联合人工营造的湿地松,林龄30年,按联营合同约定湿地松林木收益比例为7:3,即**县****林场分中心占70%,联营方占30%,本次转让标的为****70%的湿地松林木资产。
5.拍卖成交后,届时不论品质是否变质或实际数量是否有损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或成交总价,拍卖公司、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6.因**县****林场分中心与联营方联营期限将分别于1990年12月和2040年12月到期,到期后,转让方对本次拍卖股权的湿地松林木无经营权,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与联营方协调对接所拍到的湿地松林木股权一切相关事宜,委托方不提供协调工作。
7.受让方负责与山场所在地村组及村民的联系协调工作,如因管护、防火等事宜与当地村组及村民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由受让方负责调处。
8.标的由转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五、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 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5年11 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联系电话:郑135****6898 程190****1197 李183****3175
****交易中心:0793-****9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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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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