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结果变更公告
****受****的委托,就****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招标编号:****
3、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5-6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37元/吨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1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5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窦**、刘元新、李仁献、王玉、赵捍军、王爱英(业主代表)、刘举(业主代表)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废标原因
******公司因为审计报告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公司2024 年以来审计报告未上传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阳光****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有效投标单位不到 3 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废标。
现变更为: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
中 标 价:131.6 元/吨;大写:壹佰叁拾壹元陆角整/吨
注册地址:**省**市**镇马楼村南**220KV****电站东侧
五、主要中标标的
| 服务类 |
| 名称:****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服务内容:****填埋场陈腐垃圾挖掘、清运、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陈腐生活垃圾共约100万立方米(约40万吨),预算金额约5480万元。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要求,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要求,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公司因为财务审计报告未上传到主体库相应位置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阳光****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控制价要求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公司相关资料未上传到主体库没有通过符合性评审。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评审。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53.43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10分;最终得分:73.43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9.57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9.8分;最终得分:53.37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38.57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9.7分;最终得分:52.27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协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6.66万元。
五、变更原因:
本项目2025年11月5日****交易中心开评标,于2025年11月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发布后,****于11月5日收到投标单位******公司提交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废标公告,被告知因“审计报告未上传主体库”作废标处理。但我方在投标截止前已按要求上传,且经核查确认,该审计报告客观存在于指定主体库中,并非我方责任,此废标理由不成立。标书代写
以上情****财政局****办公室)并经同意后,于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交易中心****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协助答疑,最终质疑成立,评标委员会恢复了******公司资格,并出具新的评标报告。新评标结果****财政局****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根据新评审的评标报告对****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结果变更。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工业路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0-****5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航海西路**南路交叉口东北角中企国弘商业15楼15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5750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地 址:**县康复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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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