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大松坪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松坪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大松坪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通达乡 |
| 建设单位 |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联系电话(传真):0888-****124
通讯地址:**省**市古****路
邮 编:674100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松坪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通达乡 (一)项目投资:总投资425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1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松坪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162.4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173hm2,临时占地面积162.317hm2。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121.6MW),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6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共由34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20个3.3MW光伏阵列,8个2.7MW光伏阵列,6个2.1MW光伏阵列,光伏电池组件所发电量经300kW组串式逆变器后,接至箱式变压器,升压至交流35kV,由35kV集电线路接入左岔光伏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线路送出。本工程35kV架空集电线路和220kV送出线路单独核准,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内。 |
| 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经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等,不外排;施工期的办公生活区租用附近村庄居民用房,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主要产生施工人员洗手污水,经施工临时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施工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输,通过对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钻孔过程产生的粉尘等。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钻孔通过采用湿法钻孔,并对周边采取洒水降尘,产生的颗粒物有所下降。施工期粉尘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乡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乡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本项目设置一****加工场地(钢结构加工、机械停放),****加工场地内设1个临时堆土场,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1000m2,堆高约2m,设计容量约2000m3。堆放时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临时拦挡,截排水沟,堆土坡面用临时土工布覆盖,施工结束表土用于覆土后,再对该区域统一进行撒草恢复。项目施工临时生产生活区拟设1座旱厕,旱厕产生的固废委托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不设置生活区,生活区依托左岔光伏升压站;生产废水主要是运营期光伏板清洗抹布的废水在桶内沉淀后用于片区绿化,不外排。 |
****环境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