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优质土地的高效开发利用,且促进国有资产的变现,现面向社会公开披露,寻求意向性“**开发”的磋商单位,对指定的地块进行**开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三宗地块基本情况
1、**江路以南地块用地面积19647.38平方米(约29.47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兼容商业面积不高于计容建筑面积20%;
2、京什东**段与**江路交汇处地块用地面积25098.07平方米(约37.65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兼容商业面积不高于计容建筑面积20%;
3、京什东**段与青雀路交汇处地块用地面积40047.09平方米(约60.07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兼容商业面积不高于计容建筑面积20%。
以上三宗地块总面积84792.54平方米(127.19亩),总价29987.37万(含税总价 31306.76万),规划条件总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详见用地规划条件任务书)。
二、项目特点
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干道、交通便捷。
配套完善:毗邻雍湖公园、****医院,周边学校、商场齐备、社区设施完备。
三、**方式
在**成立具有独****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披露方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作价出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公司的盈亏及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策划、销售、财务等工作及资金保障,具体**事宜面谈。
四、**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联系方式
****交易所****分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2****1070
地址:**市庐**路三段12号
**市****公司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50****7518
地址:****(南区)沱江路西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