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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水泥制品、地材、沥青混凝土集中招标采购补遗书01 号
各投标人:
****集团****公司2025年11月水泥制品集中采购招标,招标编号为:****,现就包件01:**产业园项目管桩的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要求包件01:**智能机器人产业园总承包项目付款条件为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30日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剩余15%在结算后90天
内进行支付,余下5%货款在供货完成后 2 个月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合项目资金规划,包件01付款条件改为: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后30日内付清该批物资价值80%的货款,剩余15%在结算后90天内进行支付,余下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保期为两个月,自最后一批次供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原招标文件要求包件01:**智能机器人产业园总承包项目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因包件01招标文件付款条件要求付款过程中扣除质保金,包件01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改为不要求递交。
请各投标人知悉,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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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物设部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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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11月水泥制品、地材、沥青混凝土集中招标采购补遗书01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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