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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2MA32U0NX4A | 建设单位法人:韩立贺 |
| 林建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海峰管区深垅100号 |
| ******发电厂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海峰管区牛深坑 |
| 经度:117.38928 纬度: 23.863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4 |
| 漳环评审【2023】书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2MA32U0NX4A001Q |
| 2023-08-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3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2MA32U0NX4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2MA32U0NX4A | 验收监测单位:**闽****公司 |
| ****0603MA33B8904J | 竣工时间:2023-09-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2293.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进厂原料的种类,对餐厨垃圾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掺烧,同时掺烧一般工业固****处理厂污泥。技改后,生活垃圾入炉燃烧量为700t/d,餐厨垃圾掺烧量为40t/d,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为110t/d,****处理厂污泥掺烧量为150t/d。)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后,生活垃圾入炉燃烧量为740t/d,一般工业固废掺烧量为110t/d,****处理厂污泥掺烧量为150t/d。)(备注:原规划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已确定不再建设,此项预留的40t/d加入到生活垃圾的焚烧量,因此本次验收生活垃圾入炉燃烧量为由700t/d变为740t/d。总入炉燃烧量仍为1000t/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技改项目在餐厨垃圾入炉燃烧前增加一套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其余主体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基本保持不变: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和餐厨垃圾由密闭垃圾车或环卫部门、主管部门的其他密闭车辆运送入场后,除餐厨垃圾外,其余垃圾全部直接卸入垃圾贮坑内暂存。餐厨垃圾优先进入卸料大厅的一套餐厨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餐厨垃圾随后进入垃圾坑内内暂存。通过带计量的抓斗,将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和预处理后的餐厨垃圾混合后,再抓到焚烧炉给料斗,经溜槽落至给料炉排,再由给料炉排均匀送入两座 500t/d 处理能力的焚烧炉内燃烧处置。余热锅炉以水为介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烟气被引风机牵引依次通过蒸发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其热量传递给各受热面中的水,使水转化为蒸汽,送到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产生的电力除供本厂使用外,多余电力送入地区电网。焚烧炉燃烧空气由鼓风机从垃圾贮坑上部抽引过来,作为一次风的形式送入炉膛,从垃圾坑内抽取,以保证垃圾贮坑处于负压状态,使坑内的臭气不会外泄。二次风取自焚烧厂房和出渣机附近,二次风经过二次风预热器后,从炉膛上方引入焚烧炉,使可燃成分得到充分燃烧,二次风量也可随负荷的变化加以调节。****水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干燥、燃烧、燃尽及冷却等一系列过程都在焚烧炉内完成。燃烧完全后的灰渣落入出渣机,出渣机能起水封和冷却渣作用,并将炉渣推送至灰渣贮坑。灰渣坑上方设有抓斗起重机,可将汇集在灰渣贮坑中的灰渣抓取,装车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由密闭垃圾车或环卫部门、主管部门的其他密闭车辆运送入场后,全部直接卸入垃圾贮坑内暂存。 通过带计量的抓斗,将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混合后,再抓到焚烧炉给料斗,经溜槽落至给料炉排,再由给料炉排均匀送入两座500t/d处理能力的焚烧炉内燃烧处置。余热锅炉以水为介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烟气被引风机牵引依次通过蒸发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其热量传递给各受热面中的水,使水转化为蒸汽,送到汽轮发电机组做功发电,产生的电力除供本厂使用外,多余电力送入地区电网。 焚烧炉燃烧空气由鼓风机从垃圾贮坑上部抽引过来,作为一次风的形式送入炉膛,从垃圾坑内抽取,以保证垃圾贮坑处于负压状态,使坑内的臭气不会外泄。本系统采用烟气再循环代替二次风,正常运行时不需要二次风,二次风只是作为含氧量控制的辅助手段从一次风机出口处引出,在含氧量过低的情况下从炉顶补充进来以减少CO的产生。再循环烟气系统是指将焚烧炉燃烧后的烟气通过风机引回来,再送至焚烧炉出口以达到充分燃烧、降低有害气体和烟气排放,提高锅炉效率的目的。 本项目再循环烟气从布袋除尘器出口烟道引出(约150℃),经过再循环烟气风机加压,由风道、再循环烟气喷嘴送入炉排炉。 ****水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干燥、燃烧、燃尽及冷却等一系列过程都在焚烧炉内完成。燃烧完全后的灰渣落入出渣机,出渣机能起水封和冷却渣作用,并将炉渣推送至灰渣贮坑。灰渣坑上方设有抓斗起重机,可将汇集在灰渣贮坑中的灰渣抓取,装车外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技改项目全厂的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垃圾卸料区冲洗用水,不外排。反渗透膜产生的浓水回喷到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焚烧炉烟气、氨水站的氨挥发废气、垃圾倾卸区、****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厂内垃圾运输车辆散发的臭气等。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PSR联合脱硝系统+烟气再循环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恶臭气体减缓措施。主体工程生产设备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根据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根据调查,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炉渣、飞灰,烟气净化系统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废机油、废反渗透膜(含废纳滤膜、废超滤膜),****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 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设置灰渣储坑,炉渣外委综合利用。****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进入垃圾贮坑,送垃圾焚烧炉焚烧。焚烧飞灰暂存于飞灰暂存间,检测合格后送往****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属于危废,置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全厂的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出水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垃圾卸料区冲洗用水,不外排。反渗透膜产生的浓水回喷到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焚烧炉烟气、氨水站的氨挥发废气、垃圾倾卸区、****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厂内垃圾运输车辆散发的臭气等。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PSR联合脱硝系统+烟气再循环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恶臭气体减缓措施。主体工程生产设备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根据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根据调查,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炉渣、飞灰,烟气净化系统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废机油、废反渗透膜(含废纳滤膜、废超滤膜),****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 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设置灰渣储坑,炉渣外委综合利用。****处理站污泥收集后进入垃圾贮坑,送垃圾焚烧炉焚烧。焚烧飞灰暂存于飞灰暂存间,检测合格后送往****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废布袋属于危废,置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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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483 | 138841.7 | 0 | 0 | 0 | 250324.7 | 138841.7 | / |
| 21.81 | 23.86 | 96.72 | 0 | 0 | 45.67 | 23.86 | / |
| 135.71 | 119.23 | 220 | 0 | 0 | 254.94 | 119.23 | / |
| 4.298 | 5.45 | 8.8 | 0 | 0 | 9.748 | 5.4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22 | 0.004 | 0 | 0 | 0 | 0.026 | 0.004 | / |
| 0 | 0.2 | 0 | 0 | 0 | 0.2 | 0.2 | / |
| 33.5 | 27.16 | 0 | 0 | 0 | 60.66 | 27.16 | / |
| 0 | 3.2 | 0 | 0 | 0 | 3.2 | 3.2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 ****处理站 | 达标回用 |
| 1 | SNCR+PSR联合脱硝系统+烟气再循环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 | 两座焚烧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氮氧化物因子执行**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35/1976-2021)表1标准,焚烧炉技术指标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浓度标准值,石灰仓、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SNCR+PSR联合脱硝系统+烟气再循环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 | 达标排放 |
| 1 | 隔声、消声、吸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隔声、消声、吸声、减振 | 达标 |
| 1 | 采用防水、防腐、防冲击、耐磨的面层材料建设 | 采用防水、防腐、防冲击、耐磨的面层材料建设 |
| 1 | 项目炉渣由车辆运至厂外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经检测合格可以运至项****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投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项目炉渣由车辆运至厂外综合利用;飞灰经鳌合、固化后,经检测合格可以运至项****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投入焚烧炉焚烧处置;除尘器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原有已建事故应急池,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确保事故废水收集效率。配备满足应急要求的人员和物资,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与培训,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济开发区****环境局备案。 | 已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原有已建事故应急池,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确保事故废水收集效率。本项目新增进厂原料的种类、废气的提升改造、新增2处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主要用于存放乙炔钢瓶、氧气瓶等。根据危化品仓库位置及其最大贮存量,与2025年9月11日备案的最新版环境应急预案内风险物质及其最大贮存量相同,现有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措施、现场应急处预案及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均能满足本次技改项目的环境应急的要求。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已备案的《****经济开发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发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9月11日予以备案,备案编号:350****20000-2025-008-L。 |
| 依托现有的余热锅炉系统,产汽量48t/h;依托现有的2台12MV 凝汽式汽轮机和2 台12MW发电机;依托现有的卸料平台、垃圾储坑、垃圾投料系统、渗滤液收集和输送系统,****处理站一期和二期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的渣仓、飞灰仓、飞灰暂存库、活性炭仓、石灰仓、氨水罐、螯合剂原液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的余热锅炉系统,产汽量48t/h;依托现有的2台12MV 凝汽式汽轮机和2 台12MW发电机;依托现有的卸料平台、垃圾储坑、垃圾投料系统、渗滤液收集和输送系统,****处理站一期和二期工程;依托现有工程的渣仓、飞灰仓、飞灰暂存库、活性炭仓、石灰仓、氨水罐、螯合剂原液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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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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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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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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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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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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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