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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5MA479BF2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 |
| 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城郊乡产业集聚区至信三路与至诚七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24号 |
| ****皮尺生产、销售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29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城郊乡产业集聚区至信三路与至诚七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24号 |
| 经度:115.83731 纬度: 34.3698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 商环虞审2023(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25MA479BF215001W |
| 2024-03-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9.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5MA479BF2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5MA479BF21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402MA44C44F2W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3-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315zp8kc |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100万条皮尺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100万条皮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PVC树脂、钙粉、稳定剂等)—混料—上料—挤出成型—PVC颗粒,PVC颗粒—挤压成型—印字—成品(皮尺)。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PVC树脂、钙粉、稳定剂等)—混料—上料—挤出成型—PVC颗粒,PVC颗粒—挤压成型—印字—成品(皮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混料工序粉尘:采用“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成型、挤压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装置+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的运转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后外售;废灯管(无汞)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混料工序粉尘:采用“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成型、挤压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装置+光氧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的运转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后外售;废灯管(无汞)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经现场核查,项目存在以下变动: 项目环评及其批复中,项目挤出成型、挤压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为,挤出成型、挤压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光氧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构成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配备消防器材,废气治理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加强废水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设置提醒标志、危险物质分布图,分区防渗等 | 实际建设情况:配备消防器材,废气治理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加强废水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设置提醒标志、危险物质分布图,分区防渗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28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316 | 0 | 0 | 0 | 0.032 | 0.032 |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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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36 | 0 | 0 | 0 | 0.136 | 0.136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收水标准 | 职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化粪池出口中COD、SS、NH3-N、BOD5两日的日均值分别为COD:234mg/L、230mg/L;SS:25mg/L、24mg/L;NH3-N:5.7mg/L、5.44mg/L;BOD5:52mg/L、51.2mg/L;pH值8.24~8.4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收水标准(pH:6~9;CODcr≤320mg/L;SS≤180mg/L;BOD5≤150mg/L;氨氮≤35mg/L)的要求。 |
|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 混料工序粉尘:采用“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浓度为2.0~2.5mg/m3、排放速率0.00773~0.009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3.5kg/h)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排放限值(PM10mg/m3)的要求。 | |
| 2 | 集气装置+低温等离子体+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以及《**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排放限值的要求。 | 挤出成型、挤压成型、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装置+光氧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口编号DA002)排放浓度为3.95~3.98mg/m3、排放速率0.038~0.043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和《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1.0kg/h)以及《**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印刷行业:非甲烷总烃5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排放限值(NMHC10mg/m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氯化氢(排放口编号DA002)排放浓度为3.95~3.98mg/m3、排放速率0.038~0.043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0.26kg/h)的要求。 | |
| 3 | 保持废气产生车间的密闭,提高废气捕集率,将废气收集集中处理,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 保持废气产生车间的密闭,提高废气捕集率,将废气收集集中处理,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41~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和《**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建议值(2.0mg/m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26~0.34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下风向氯化氢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mg/m3)的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48~0.53mg/m3;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3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的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的运转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测定范围为昼间54.2~55.8dB(A)、夜间41.7~44.0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设置提醒标志、危险物质分布图,分区防渗等 |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设置提醒标志、危险物质分布图,分区防渗等 |
| 1 |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后外售;废灯管(无汞)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后外售;废灯管(无汞)交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配备消防器材,废气治理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加强废水综合管理 | 配备消防器材,废气治理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加强废水综合管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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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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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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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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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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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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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