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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杨琨 |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区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
| ****油田夏018区块侏罗系八道湾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6.197500 纬度: 46.218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03 |
| 塔地环审〔2024〕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8 |
| 26.1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钧****公司 |
| 916********18002X2 | 验收监测单位:**钧****公司 |
| 916********18002X2 | 竣工时间:2025-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11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口勘探井(夏077井、夏078井) | 实际建设情况:2口勘探井(夏077井、夏078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试油期废水。生活污水通过生活区污水收集池收集暂存,定期拉****处理厂处置,严禁外排。试油废水通过罐车****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相关标准后回注含油层,严禁外排。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与地层隔离开,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疏松地层和水层,有效保护地下水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与当地水体发生水力联系,同时对产生的废水排放进行严格管理。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机械燃料燃烧烟气、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放烟气等。施工过程加强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车辆低速慢行,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严禁乱碾乱压;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点火排放,定期检查伴生气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运营维护。试油期无组织挥发废气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相关标准要求。钻井期柴油发动机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产生的返排泥浆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集中拉运至钻井固废治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钻井固废检测须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填埋场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项目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处置。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处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噪声主要包括柴油发电机、钻井泵、修井机等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中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修以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试油期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区污水收集池收集暂存,定期拉****处理厂处置。试油作业带罐铺膜,压裂返排液等井下作业废液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一号稠油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钻井过程中采用套管与地层隔离开,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疏松地层和水层,有效保护地下水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与当地水体发生水力联系。 (2)施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机械燃料燃烧烟气、车辆尾气、施工扬尘、伴生气燃放烟气等。施工过程定期对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车辆低速慢行,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车辆按划定路线行驶,未乱碾乱压;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点火排放,定期检查伴生气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维护。经检测,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4.0mg/m3)相关标准要求。验收调查期间,施工期已结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3)工程钻井采用水基泥浆及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及岩屑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岩屑与泥浆分离,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专业泥浆服务机构回收再利用;分离后的岩屑进入岩屑储罐,由**格****公司清运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综合利用。钻井队生活依托已建玛2生活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鑫塔****公司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经调查,施工期间防渗材料均由施工单位回收再利用,无沾油废防渗材料产生;也无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产生。产生的沾油棉纱、护丝等沾油废物暂存于井场临时危险废物贮存点,完井后委托****清运至克拉玛****公司处置。 (4)项目产生噪声主要包括柴油发电机、钻井泵、修井机等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修以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项目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验收调查期间,施工已结束,噪声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经检测,井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5)办理了征地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划定了作业范围,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辟便道,未扩大占用、扰动地表,未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了清理平整、压实等。 |
| 井下作业废液和生活垃圾依托去向变化,但依托可行,未增加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设有安全环保科、各项目部设有安全环保工作人员,钻井单位设有专职HSE管理人员,对项目全过程进行了环境监督管理。 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编了《中国石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伊犁哈萨****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4226-2023-016-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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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产生的返排泥浆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集中拉运至钻井固废治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钻井固废检测须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填埋场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项目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随意处置。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处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 | 工程钻井采用水基泥浆及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及岩屑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岩屑与泥浆分离,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专业泥浆服务机构回收再利用;分离后的岩屑进入岩屑储罐,由**格****公司清运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综合利用。钻井队生活依托已建玛2生活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鑫塔****公司清运至**区垃圾中转站,最终清运至克****填埋场。经调查,施工期间防渗材料均由施工单位回收再利用,无沾油废防渗材料产生;也无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产生。产生的沾油棉纱、护丝等沾油废物暂存于井场临时危险废物贮存点,完井后委托****清运至克拉玛****公司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工程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 | 办理了征地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划定了作业范围,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辟便道,未扩大占用、扰动地表,未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了清理平整、压实等。 |
| 1 | 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 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编了《中国石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伊犁哈萨****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4226-2023-016-L)。 |
| 试油废水、压裂返排液通过罐车****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试油废水、压裂返排液通过罐车拉运至****处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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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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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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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修建进井路的施工作业带宽度,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井场临时占地面积。 (2)在日常运行、施工过程等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扬尘,区域施工现场尽量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施工使用的粉状材料,运输、堆放时应有遮盖,防止扬尘落地影响附近植被的生长。 (3)在员工的教育培训方面,加强管理,定期给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执行,尽量避让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加强教育,强化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巡检过程要认真仔细,实时监控。 (4)尽量减少因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中大量设备的调运及人员的流动,会增加作业区内的拥挤度,项目区及外围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识,**道路需设置必要的标识和警示标牌,加强管理,把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作业区内。 (5)拟建项目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 (6)钻井过程中严格执行钻井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返排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 (7)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场地的废渣及一切废弃物资、设备应及时清理,对工地、料场、取土等地方,使用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及时进行人工干预恢复植被,以维持原有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完成后要求对施工料场、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平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合理规划井场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井场及道路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土地扰动、植被破坏。 (2)井场、道路施工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井场材料集中堆放,采取下垫上盖措施。 (3)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执行,避让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4)项目区及外围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识,**道路设置了环境保护标识和警示标牌并加强了施工区管理,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作业区内,减少因施工影响对植被的破坏。 (5)建设单位已在钻井施工前,办理了征地手续并进行补偿。 (6)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破坏。 (7)钻井结束后,已对施工场地物资设备及时清理,对井场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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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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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设有安全环保科、各项目部设有安全环保工作人员,钻井单位设有专职HSE管理人员,对项目全过程进行了环境监督管理。 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建设单位修编了《中国石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伊犁哈萨****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654226-2023-016-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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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