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分选机采购项目(第三次),资金情况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分选机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分选机 |
5台 |
要求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交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经销商,或有效授权的供应商(提供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书,且授权关系必须保持连贯性)。本项目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的同时投标。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①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已投标登记并领购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30。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12月2日10时00分-10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5.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市高新区****基地研发楼2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科新一路330号 |
地 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510060 |
| 联 系 人:张工 |
联 系 人:程艳霞、刘美良、朱丞丞 |
| 电 话:0756-****302 |
电 话:020-****4076、****1820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6.com |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