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嘉和自住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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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公示之日起7天)
公示地点:****
公示网站:****政府门户网站
意见反馈和联系方式: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规划局、执法监督局。电话:****332、****555,电子邮箱:****@163.com)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项目进行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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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