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贰份),且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若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如中标,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投标单位如非法人亲自到场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纸质文件,现场获取(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周市镇白塘商苑3号楼46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1.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00(**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且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其他交纳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账户名-********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周市支行,账号-493****24383)。标书代写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龚科
电话:0512-****795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周市镇白塘商苑3号楼46室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2-****819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免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