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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拟办理高河镇查湾村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及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出让金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地块一:****学校查湾小学,位于高河镇查湾村,证载宗地面积3915.17平方米,用途为科教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怀国用2016第01-0003号)。该地块按实测土地面积3890.37平方米调整土地用途,由“科教用地”调整为“文化用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并按新土地使用条件下(1.3容积率)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原土地使用条件下(0.32容积率)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50年,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地块二:高河中心粮站,位于高河镇查湾村,证载宗地面积2701.41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怀国用2004字第1378号)。该地块按实测土地面积2316.74平方米调整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调整为“文化用地”,并按新土地使用条件下(1.3容积率)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原土地使用条件下(0.38容积率)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截止至2054年11月2日。
2、出让价款:蓝乡(**)****公司就地块一调整使用权性质及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34.24万元,就地块二因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28.49万元。
3、两地块意向用地者:蓝乡(**)****公司。
4、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5日。
5、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6、联系单位:****055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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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