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工程2025年拟林权流转山场林木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425号1003-1004室、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0元/亩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江****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广场4-49
中标(成交)金额:10.79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 服务类 |
| 名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工程2025年拟林权流转山场林木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第一包共计1.7万亩,其中岭南乡0.2万亩、商山镇0.1万亩、东临溪镇0.1万亩、月潭湖镇0.3万亩、溪口镇0.2万亩、板桥乡0.8万亩; 服务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森林**小班调查登记表、分树种面积蓄积统计表、分龄组面积统计表、森林**分布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 服务标准:①资产评估报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民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完整,评估机构须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负有解释义务,如有问题及时修正。 |
第二包
| 服务类 |
| 名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工程2025年拟林权流转山场林木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第二包共计2.3万亩,其中流口镇0.5万亩、汪村镇0.8万亩、**乡1万亩; 服务要求: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森林**小班调查登记表、分树种面积蓄积统计表、分龄组面积统计表、森林**分布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 服务标准:①资产评估报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民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完整,评估机构须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负有解释义务,如有问题及时修正。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3000元/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邀请)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0559-****005)提出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镇萝宁街69号
联系方式:0559-****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开发区新潭镇桃花岛路4号四季锦寓C幢608室
联系方式:0559-****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