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濂坑村移动公厕货物类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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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蕉**金涵畲族乡濂坑村移动公厕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新店镇**路18号1#楼**五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蕉**金涵畲族乡濂坑村移动公厕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价(元): 33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2309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市蕉**金涵畲族乡濂坑村移动公厕货物类采购项目

1.00

330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关于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新店镇**路18号1#楼**五楼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我司办公地点现场获取文件,填写《购买登记表》后受理。2)邮件获取: ①.填写购买登记表;(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缴纳费用(转账备注: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可简写),并将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163.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邮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蕉****中路34号6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蕉****中路34号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北尚支行

账 号:1170 9010 0100 2024 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蕉**金涵畬族乡桥头下38号

联系方式:黄大双,138****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新店镇**路18号1#楼**五楼508室

联系方式:王玉芳、吴家新、汪冬冬、林威 0591-****2195、137****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芳、吴家新、汪冬冬、林威

电 话:0591-****2195、137****2515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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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濂坑村移动公厕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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