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4MA78R3LJ16 | 建设单位法人:梁光荣 |
| 杨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市白****花园41-3号 |
| **** 油气开采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市白****花园41-3号 |
| 经度:85.520525 纬度: 45.7184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1-29 |
| 新环审〔2021〕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 |
| 4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4MA78R3LJ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大学(**)**校区 |
| ****大学(**)**校区 | 验收监测单位:**市三达****公司,******公司,**锡水****公司 |
| 916********067238X,916********182380H,****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http://www.****.cn/articles/show/16253 |
| 否 | 实际建设情况:否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否 | 实际建设情况:否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恢复原环评批复设计的“湿油泥水洗预处理+干油泥回转密热脱附”联合工艺,建设湿油泥处理装置,在不改变处理规模的情况下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种类,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大类中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非特定行业等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处置代码。 | 实际建设情况:恢复原环评批复设计的“湿油泥水洗预处理+干油泥回转密热 脱附”联合工艺,建设湿油泥处理装置,在不改变处理规模的情 况下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种类,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大 类中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非特定行业等 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处置代码。 |
| 项目只采用热脱附单一处理技术处理含油废物,同时增设油气水洗回收装置、增大 消防水池及事故水池、外委处理废水等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否 | 实际建设情况:否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否 | 实际建设情况:否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39 | 0.0139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005 | 0.0695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9179 | 0 | 0 | 0 | 19179 | 19179 | / |
| 0 | 2.32 | 5.91 | 0 | 0 | 2.32 | 2.32 | / |
| 0 | 7 | 11.81 | 0 | 0 | 7 | 7 | / |
| 0 | 0.96 | 0 | 0 | 0 | 0.96 | 0.9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与环评一致 | 悬浮物 24mg/L、化学需氧量 3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7.10mg/L |
| 1 | 热脱附烟气处理系统(低氮燃烧器 + SNCR 脱硝 + 旋风除尘 + 余热回收 + 布袋除尘 + 碱喷淋脱硫)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含 2024 修改单) | 与环评一致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实测最大值 5.5mg/m3、二氧化硫 15mg/m3、氮氧化物 40mg/m3,非甲烷总烃平均去除效率 98.81% |
| 1 | 低噪声设备(搅拌机、引风机、机泵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 (A)、夜间 50dB (A)) | 与环评一致 | 厂界 4 个监测点位(东、西、南、北)昼间等效声级 44-55dB (A),夜间 42-50dB (A),均满足 2 类标准限值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 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 热水洗工序产生的含油污水、脱 硫污水,余热锅炉废水及生活污 水。其中热水洗工序产生的含油 污水、脱硫废水以及余热锅炉废 水,经“除油+催化氧化+DAF气 浮+多介质除油+两级接触氧化法 +两级生物滤池+斜管沉淀”工艺 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 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0-2015)表1直接排 放限值,同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后,回用于还原土喷淋降尘,不外 排。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克拉玛 ****开发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 | 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 锅炉排污废水,脱硫废水、锅炉排污废水,均用于还原土喷淋和节能塔降温,保 证生产废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鑫 塔****公司送至**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
| 2 |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含 油泥储存池、含油污泥贮存库、湿 油泥预处理及热脱附处理装置 区、回收原油储罐区为重点防渗 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 号)要求进行防渗;还原土堆放区 和化验室为一般防渗区,按照《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防渗;非防渗区采用混凝土对 地面进行硬化。在项目区地下水 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 开展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 | (1)源头控制措施 油泥储存池、处理池和废料储存池 的池底、池壁均为混凝土防渗结构;各类 罐均采用加厚钢罐,经常及时检查,减少 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2)分区防治措施 各储存装置、处理装置、辅助设施在 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露的可能,按要求 严格划分污染区和非污染区,污染区指 油泥储存池、油泥储存库、装置设备区、 罐区等,非污染区指污染区以外的办公区、绿化区等,污染区按照相应要求采取 相应的防渗措施,污染区按形式不同分 为池体区和罐区,分别采用不同的防渗 措施。 (3)主动防渗要求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油泥处置过程中 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 污染,本工程在处置工艺、设备、建筑结 构、总图等方面应考虑相应的控制措施。 (4)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设地下水监控体系,设立观察井, 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运营 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热脱附处 理后的还原土、除尘灰渣、污水处 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废离子交换 树脂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还原土 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检测,须符合《陆上石油天然 气开采含油污泥**化综合利用 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 2016)要求(石油烃含量应不大于 2%)后,用于油田作业区内非环境 敏感区的铺设通井路、铺垫井场 的基础材料,不得用于填充自然 坑洼,严禁作为耕地土进入食物 链;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 泥及除尘灰渣返回油泥处理装 置;余热锅炉软化水处理装置产 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送至**市一般 ****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 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 ****填埋场处置。做好危 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 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其修改单、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 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符合《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 强对还原土的跟踪监测,若发现 超标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全部达 标后安全处置,同时做好离子交 换树脂更换工作。 |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经袋装化, 分类收集后,****填埋场卫 生填埋处理。在厂区设置专门的封闭的 垃圾暂存场所。 废离子交换树脂根据《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危险废物,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 ****填埋场填埋处置。 除尘灰渣进含油污油暂存库,与干 油泥一同处置,不外排。 次生还原土:选择利用热脱附反应 处理含油污泥的方法,实现**回收和 保护环境的最终目的。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 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 度,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 期开展演练。含油污泥处理装置、回收原油储罐等均布置在远离 生活办公区的区域,并在布置上充分考虑风向因素,安全防护距 离,消防和疏散通道等问题,使用非燃烧材料作为建筑材料;设 置火灾报警系统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建立安全巡视制 度,制**全规章,设置安全警示;定期对装置设备及回收油储 罐进行检查,防止管道阀门长期使用老化而发生泄漏;设置污染 物在线监测设施,严格控制VOCs的排放;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且不得 挪作他用;加强重点设备和设施的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 行记录,定期进行检修,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将环境风险事 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 公司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编制完成环境管理制度及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0204-2025-039-L),配备应急物 资,定期开展演练,确保风险可控。 公司已按规范设置危险源、应急设施及防渗区域的明显标识, 确保识别清晰、警示到位。 公司已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已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 |
| 项目供电、供水均依托市政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