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就“**海事局2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进行监理服务竞争性比选,本项目已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应答。
1.项目名称:**海事局2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内容:**海事局2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服务。
3.项目批复情况:**海事局20米级巡逻****运输部批准。批准文号为:交规划函[2019]409号,批准项目总投资约12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
4.采购范围: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建造厂和服务地点 | 设计单位 | 服务期限 |
| 1 | 20米级巡逻船监理服务 | 2艘 | ****船厂有限公司,**省**市 | ******公司 | 自监理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完成项目审计及收到监理方提交的全部监理材料后为止。现场监理服务期预计约11个月,最终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监理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
5.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6.采购需求:见本比选文件第三章
7.监理单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7.1****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足够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企业;
7.2具有国家有关机****协会颁发的船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4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主要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三个栏目中无近三年的记录);
7.5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至少有一个船舶建造项目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系指委托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描述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签字日期为准);
7.6 独立于采购人、建造船厂的中国境内的企业;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投标人应将报名函(格式自拟)发送至采购人邮箱。
9.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00(**时间),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快递或送至****,逾时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标书代写
10.竞争性比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响应人对竞争性比选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获取文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
12.采购人:****。
联系人:柳先生 0591-****6960,邮箱:****@qq.com
地址:**省**市西二环南路116号海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