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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日光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 ****农业农村厅 **壮族****建设厅关****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水洞七组。
二、公示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72平方米,拟建设层数为主体五层、第六层(西北面)局部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4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不超过21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9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韦日光户个人自建房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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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