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2024G03北侧配套道路(九袱洲路、横三路、纵四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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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2024G03北侧配套道路(九袱洲路、横三路、纵四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11 18:06】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2024G03北侧配套道路(九袱洲路、横三路、纵四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2024G03北侧配套道路(九袱洲路、横三路、纵四路)建设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8: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修改内容如下:

原文:“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修改为:“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中:

原文:“****31459.15元, 其中暂估价****000元”

修改为:“****07386.01元, 其中暂估价****000元”

3、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已调整详见答疑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市**区南****基地B栋四层
联系人: 袁工
联系人:
毛丽娜
电话: 025-****5993
电话:
136****7786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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