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9日在**市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饮水工程PPP项目——**管道改造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 134****9377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曾工 199****1586
电子邮箱:****@qq.com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