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分行2025****商贸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外聘律所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分行2025****商贸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外聘律所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2023年,****商贸有限公司授信242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为:2023年6月28日到2024年6月27日,该笔贷款自2023年10月21日开始逾欠利息,2023年11月1日我行通过EMS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寄送《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债务提前到期,逾欠本金2360万元。担保方式为:以四****公司所有的位于**省**市**县富世**和西**段三号8号楼的103处商铺和位于**县邓井关街道锦城**段12号1处酒店地下车库作抵押担保,原抵押面积合计6130.97平方米(2025年7月28日****商铺,面积52.32平方米,拍卖成交价32.89万元,拍卖款还未划回行),剩余抵押物面积合计6078.65平方米。追加四****公司、**市****公司、**恒****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申伟、漆召萍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1月我行委托****事务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4月17日在四****人民法院执行立案。2024年10月13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并首查封了我行抵押物。2025年6月26日该抵押物在京东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司法拍卖,6月27日一拍流拍,流拍价3339.31万元,2025年7月27日进行了第二次司法拍卖,2025年7月28****商铺,成交价328944元,其余103处资产流拍,流拍价2638.56万元。2025年10月24日变卖期结束流拍。
立案至今,我行已****银行账户以及抵押物司法拍卖收回清收款项100万元,并累计归还贷款本金100万元,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该笔贷款剩余本金为2260万元,抵押物面积剩余6078.65㎡。
该案当前代理律所****事务所于2023年11月21日与我行签订编号为恒银成律聘2023年31号的《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有效期二年,现即将到期,为更好地保障我行债权,拟外聘律师依法继续清收贷款。
2.服务周期:合同有效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代理事项完毕之日止,合同签订后,在每个代理年度(即代理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第二年……)结束前的30日内,赋予我行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的选择权。若上述合同每个代理年度结束前的30日内我行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合同任一代理年度结束前的30日内我行向律所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不再履行,至律所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我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公开预算。若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5.报价方式及合同形式:总价、费率及委托合同。
6.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机关注册成立****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审计的最****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单位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磋商文件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特别说明: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银行采购管****分行审核(详见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新注册供应商务必将注册信息填全(包含非必填项)。在供应商附件处上传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案例,请在业绩证明处提供不少于一笔合同复印件;已完成注册供应商参考上述标准完善信息,如企业信息变更请及时更新系统,以免影响投标,谢谢配合!标书代写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00-14:30(**时间)
2.地点:****开标厅(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标书代写
3.递交方式: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时间)
2.地点:****开标厅(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标书代写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47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话:028-****3035
2.报名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广场2号楼2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47****3100
邮 箱:****@qq.com
3.供应商系统注册咨询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话:028-****3035
4.监督电话:028-****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