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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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 项目编码: |
2025-FS/04-0093 |
标的名称: |
**市**区窦店镇窦店村986.47平方米房屋及2266.68平方米场院出租 |
| 细分类别: |
办公用房 |
坐落(地址): |
**市**区窦店镇窦店村东、107国道西侧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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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986.47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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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设施: |
无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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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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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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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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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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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 拟出让用途: |
办公、仓储库房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平台): |
2025-11-11 |
| 截止日期(公共**平台): |
2025-11-24 |
挂牌总金额(元): |
****300 |
| 披露方式: |
**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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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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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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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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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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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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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价格(元): |
****3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租金标准:砖混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每天0.70元、钢结构房屋每平方米每天0.50元,年租金不低于217237元,每5年递增15%。 2. 租金年付,上付款,首年租金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于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3. 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注册地在**市**区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 意向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无被执行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该项目出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986.47平方米(含509.67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476.8平方米钢结构房屋),场地面积约为2266.68平方米(3.4亩),占地总面积约为4.88亩。 2. 坐落位置:**市**区窦店镇窦店村东、107国道西侧。 3. 本项目此次出租的房屋为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10年(2025年9月1日至2035年8月31日),该标的现状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乔木林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水域保护区、生态混合区,该地块范围内涉及创无图斑6个,5个为持续治理类-一事一议-沟域经济;1个为数据纠正-房屋不存在。 4. 相关材料中已明确本项目起租日期为2025年9月1日,该项目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选择受让方。如果通过公开交易后,原使用方确定为受让方,由原使用方交纳自2025年9月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租金;如原使用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由我村集体向原使用方收取2025年9月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租金。若非原使用方成功受让,由村集体15日内负责清退现有使用方并保证项目地块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村集体全部承担。 5. 本村此次出租的房屋为现状出租,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土地使用税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及踏勘。 |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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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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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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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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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孙海文 |
联系电话: |
138****1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