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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3MA60JN7683 | 建设单位法人:万启春 |
| 万启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园区**T8-06/02地块 |
|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T8-06/02地块 |
| 经度:105.84737 纬度: 30.0651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7-05 |
| 渝(市)环准〔202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 1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3MA60JN76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科源****公司 |
| ****0105MA5U5P543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6MA5YMRFM6L | 竣工时间:2024-12-18 |
| 2025-05-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d77adb9f50ee1164ce914329e4116a0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l#厂房、2#厂房、办公综合楼、公用站房、机修车间等。项目在2#厂房内布置1条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线、3条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及1台聚羧酸减水剂复配装置、原料罐区、半成品/成品罐区、桶装原料区、小料间、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混凝土外加剂5万吨的生产规模,其中聚羧酸减水剂4万吨/年、无碱液体速凝剂1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l#厂房、2#厂房、办公综合楼、公用站房、机修车间等。项目在2#厂房内布置3条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线及1台聚羧酸减水剂复配装置、原料罐区、半成品/成品罐区、桶装原料区、小料间、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具备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规模4万吨/年。 |
| 项目分阶段建设,已建装置规模未突破环评批复的总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产的聚羧酸减水剂由聚羧酸减水型母液、聚羧酸保塌型母液、葡萄糖酸钠、白糖和水等按一定比例复配制得,因此其生产工艺包括聚羧酸母液(聚羧酸减水型母液和聚羧酸保塌型母液)生产和减水剂复配两个部分。其中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的生产过程主要为聚合反应,分为链引发、链增长、链终止及链转移四个步骤,从而可以使得具有不饱和双键的单体从小分子聚合成为可溶性大分子,整个反应在水溶液中进行。减水型母液涉及中和反应,其目的主要是减弱羧基的酸性形成盐,减少对储罐的腐蚀。保坍型母液一般不需中和反应,弱酸性体系更容易使得酯键稳定。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的聚羧酸减水剂由聚羧酸减水型母液、聚羧酸保塌型母液、葡萄糖酸钠、白糖和水等按一定比例复配制得,因此其生产工艺包括聚羧酸母液(聚羧酸减水型母液和聚羧酸保塌型母液)生产和减水剂复配两个部分。其中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的生产过程主要为聚合反应,分为链引发、链增长、链终止及链转移四个步骤,从而可以使得具有不饱和双键的单体从小分子聚合成为可溶性大分子,整个反应在水溶液中进行。减水型母液涉及中和反应,其目的主要是减弱羧基的酸性形成盐,减少对储罐的腐蚀。保坍型母液一般不需中和反应,弱酸性体系更容易使得酯键稳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地表水污染防治:项目车间地面清洗水、检测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及冷凝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全部回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园区****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工业园****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 (2)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固体物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包括工艺不凝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不凝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应符合**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其第1号修改单要求。 (3)噪声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反应釜、配料罐、复配罐搅拌机以及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一般****公司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检测后废混凝土块作为路沿石外卖;除尘灰收集后返回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配料使用;生活垃圾、沉淀池及生化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空压机冷凝废液、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反应釜、废水收集罐等架空设置;生产装置区、半成品/成品罐区、原料罐区、桶装料暂存区、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沉淀池、事故池、卸货区、机修车间以及导流沟、收集沟、收集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等相关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应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地表水污染防治:项目车间地面清洗水、检测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全部回用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园区****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工业园****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琼江。 (5)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固体物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不凝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反应釜、配料罐、复配罐搅拌机以及泵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一般****公司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检测后废混凝土块作为路沿石外卖;除尘灰收集后返回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配料使用;生活垃圾、沉淀池及生化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空压机冷凝废液、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反应釜、废水收集罐等架空设置;生产装置区、原料罐区、半成品/成品罐区、桶装料暂存区、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沉淀池、事故池、卸货区、机修车间以及导流沟、收集沟、收集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建立了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 |
| ①取消锅炉建设,改为蒸汽发生器,无锅炉排污水产生。 ②取消锅炉建设,无锅炉废气产生;取消丙烯酸羟乙酯和丙烯酸羟丙酯储罐建设,不产生储罐呼吸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丙烯酸羟丙酯、氯硅酸镁、丙烯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等,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应设置围堰;生产装置区应设置导流沟并与废水沉淀池相连;桶装原料区、丙烯酸暂存间设环形收集沟和收集池;卸货区设截水沟以及收集坑;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库房及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器;设置有效容积大于66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丙烯酸羟丙酯、氯硅酸镁、丙烯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等,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应设置围堰;生产装置区设置导流沟并与废水沉淀池相连;桶装原料区、丙烯酸暂存间设环形收集沟和收集池;卸货区设截水沟以及收集坑;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库房及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器;设置有效容积741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事故池有效容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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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086 | 0 | 0 | 0 | 0.086 | 0.086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有效容积30m3,用于生活污水处理 | 出口 |
| 1 | 含尘废气处理设施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项目投料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 出口 |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小料配置、生产反应及储罐小呼吸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导气管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 出口 |
| 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综合降噪 | 厂界噪声 |
| 1 |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反应釜、废水收集罐等架空设置;生产装置区、半成品/成品罐区、原料罐区、桶装料暂存区、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沉淀池、事故池、卸货区、机修车间以及导流沟、收集沟、收集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等相关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应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尽量避免“跑、冒、滴、漏”现象。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 | 项目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反应釜、废水收集罐等架空设置;生产装置区、原料罐区、半成品/成品罐区、桶装料暂存区、固体原料区、双氧水暂存间、丙烯酸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沉淀池、事故池、卸货区、机修车间以及导流沟、收集沟、收集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厂区内生产废水、液体物料和污染防治设施废液等的输送管道均采用“可视化”设计,并落实管道防腐防渗要求。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建立了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跟踪监测。 |
| 1 | 项目一般****公司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检测后废混凝土块作为路沿石外卖;除尘灰收集后返回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配料使用;生活垃圾、沉淀池及生化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空压机冷凝废液、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一般****公司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检测后废混凝土块作为路沿石外卖;除尘灰收集后返回无碱液体速凝剂生产配料使用;生活垃圾、沉淀池及生化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空压机冷凝废液、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1 | 无 | 无 |
| 1 |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丙烯酸羟丙酯、氯硅酸镁、丙烯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等,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应设置围堰;生产装置区应设置导流沟并与废水沉淀池相连;桶装原料区、丙烯酸暂存间设环形收集沟和收集池;卸货区设截水沟以及收集坑;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库房及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器;设置有效容积大于660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丙烯酸羟丙酯、氯硅酸镁、丙烯酸、对甲苯磺酸、氢氧化钠溶液、双氧水等,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应设置围堰;生产装置区设置导流沟并与废水沉淀池相连;桶装原料区、丙烯酸暂存间设环形收集沟和收集池;卸货区设截水沟以及收集坑;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库房及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器;设置有效容积741立方米的事故池,设置雨污切换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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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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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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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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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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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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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