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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要求,****电站于2025年5月9日开始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了相关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更正公告事项
****电站征地前期工作中,因政策理解偏差等原因,导致公示程序不够规范。**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上传的部分公示照片存在人员多次变更但未相应更新张贴人员姓名的情况。为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现发布更正公告,对上述公示照片信息予以更正。
在今后的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2〕576号)》《******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的征地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公开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前期工作严肃、规范、透明。标书代写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告发布后,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人民政府或自然**主管部门。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