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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南北楼部分房屋招租,正式招租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位置与范围:标的房屋坐落于**市**区**大街46号(**大街与**路交叉口西北角),南楼:3个单元,2至5层。北楼:3个单元,1至5层。
(二)基本属性:1.装修标准:简装交付,室内保留基础装修及设施。2.建筑面积:合计约4500平方米。3.建筑结构:砖混结构。4.配套设施:水电暖齐全。
(三)租赁用途与限制:1.禁止开展污染环境、噪音超标、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2.其他限制:标的房屋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及原有设施设备。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承租****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足额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的财务能力。退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预咨询方式
(一)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踏勘。
(二)意向承租人需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周文云、王春伟。联系电话:0311-****9578。联系地址:**市**区**大街46号院内东楼202室。
四、其他说明
(一)正式招租公告另行发布,敬请持续关注。
(二)本预公告仅为招租预公告,具体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招租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欢迎有意向者提前咨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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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