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3万t/a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3万t/a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百翔****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公司位于**省******经济开发区**大道99****开发区内)的4#厂房西北侧空置区域500m2进行建设。购置制粒机、称重机、混料机、成品包装机等设备,**一条5%牛羊用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及配套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t 5%牛羊用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容积为8m3)处理后由DW001****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盐****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称重、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无组织逸散的臭气浓度采取车间加强通风,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制粒机、称重机、混料机、成品包装机等以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返回生产线回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地面新增铺设2mm环氧树脂地坪,并设置不锈钢托盘,油类等危险物质放置于托盘上,内设围堰,围堰高0.1m,或采取其他等效防渗措施,确保渗透系数K≤1×10-10cm/s。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厂房其余区域置为一般防渗区,地面已采取C30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办公区、停车场、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地面已采取混凝土硬化地面。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环保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允许类项目,项目已****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504-510723-04-01-647219】FGQB-0263号,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局出具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川〔2020〕**县不动产权第****705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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