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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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2(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内第2条业绩证明材料里的第二类第(3)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供电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文件”其中的“或供电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文件”是否是提供了供电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就可以满足第(3)条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呢

答: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答疑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 系 人:黄传春

联系电话:0551-****9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74、0551-****1968

****

****

2025年11月11日

****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二类第(2)条中要求提出疑问:我司承接项目均为民营企业和非招标项目,无法提供相关中标信息,且光伏项目不需住建厅审核,无法出具相应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能否仅提供合同和客户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

答:不予调整。

问2:针对设备清单部分提出疑问:发包****设备厂家是否有白名单,如有请提供相关厂家名录确保报价准确性。

答:没有白名单。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 系 人:黄传春

联系电话:0551-****9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74、0551-****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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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6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2
答疑公告
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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