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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东县尖峰镇南中河二、三、四级3座电站拆除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乐东县尖峰镇南中河二、三、四级3座电站拆除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单位遴选工作已结束,经遴选评议,拟确定方案编制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采用书面或电话向我单位反馈,监督电话:0898-****327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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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