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招商项目包含5个牧场总占地面积90.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均建有生产、粪污处理、生活管理、饲草料区等,基础设施完备,设施设备齐全(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明细表)。****牧场。位于霍尔奇镇霍尔奇村,占地面积为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452.85平方米,可饲养2000头肉牛。****牧场。位于霍尔奇镇**村,占地面积为12.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772平方米,可饲养2000头肉牛。****牧场。位于霍尔奇镇那克塔村,占地面积为16.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516.57平方米,可饲养2500头肉牛。****牧场。位于新发乡圣水村,占地面积15.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402.78平方米,可饲养2200头肉牛。****牧场。****中心村,占地总面积3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116平方米,可饲养2500头肉牛。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方式。标的养殖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用于肉牛养殖项目。**方需拥有肉牛养殖繁育能力,**采用牛只托管代养+场地及基础设施设备托管使用的方式,****提供牧场存栏牛只(**方)、场地及基础设施设备,**方投资承担5个牧场及存栏牛只的整体运营管理。 (1)牛只托管代养:对牧场存栏1658头牛只(和改犊牛493头、海福特成+母牛1160头、安格斯5头)托管代养。最终牛只存栏数量以**当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牛只价值以评估报告评定单价及交接当日实际称重核算的牛只价值为准。**方每年需交纳存栏牛只价值(以首次交接时双方确认的牛只价值为准)不低于5%的托管代养收益金。**方若处置托管代养牛只,需有至少同等价值的牛只进场后方可处置(价值认定****公司确认)。**方应当主动接****公司的监管。 (2)场地及设施设备托管使用:5****牧场按现状托管使用,以****牧场现存设施设备及基础设施为准,双方签字确认。每年收取托管使用收益金不低于200万元。 3、自招商**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5个牧场存栏牛只需至少达到1万头。**期间,**方自行承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费用,年度维修预算不低于资产原值的1%。 4、**方每年需要缴纳托管代养牛只及场地和设备托管使用收益金,最终**方应当在《**合同》****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50%的养殖场设施****交易中心账户,并交纳50%的牛只托管收益金至招商方指定的账户,**满半年后一个月内**方向旗财政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首年剩余全部收益金。其余年度**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收益金,若不能按期足额缴纳收益金,招商方将按**合同约定依法起诉并收取违约金。 5、**期限:**期限5年,自双**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若终止**,托管代养牛只需在到期前30日内按原牛只评估价值一次性支付现金到财政账户。场地及设施设备按当年原状移交(自然损耗除外),若设备存在非正常损坏或缺失,**方需按“成本价”赔偿。 6、其他**条件:****牧场现有员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不得低于《****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6 号)规定的对应地区标准(一类地区1980元/月、二类地区1910元/月、三类地区1850元/月)。 7、意向**方需提前了解本次招商项目**方式及现状,并在报名时上传**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心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招商方将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内容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意向**方,不予通过。 8、**方养殖肉牛需符合环保要求,如违反招商方有权终止该项目**。 9、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手续办理、后勤保障协调、投资及建设、生产经营、环评报备等相关问题由**方负责,招商方配合实施。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