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1-12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12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5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中心内部钢结构大棚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期限 |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 | |||
| 出租方名称 | **** |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经开区小****保障中心内部入口北侧 |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228.0 | ||
| 招租面积(㎡) | 228.0 |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 其他 | ||||
| 招租用途 | 废品回收转运场地 | |||
| 招租底价 | 6.657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 招租期限 (年) |
1 |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无产权证,****开发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由****管理,本次招租项目出租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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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条件 | 1、 承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招租标的仅用于废品回收转运场地,承租人需严****执法局关于废品回收试点运行的相关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如转为仓储、加工等非废品回收类用途),且需遵守再生**管理、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运营计划书,内容包含废品回收转运流程设计、环保措施(如废品分类、污染物防治)、安全管理方案(如消防安全、人员安全)、试点工作配合计划及预估运营成效。 5、 意向承租方应有废品回收或再生**行业经营经历(报名时需提供过往经营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且熟知再生**管理、环保、安全等相关条例。 6、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出具书面承诺:①遵守经开区废品回收试点要求;②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责任;③若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如环保备案),需自行办理并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7、 承租人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缴清全年租金,先付后用。 8、 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9、 承租人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设备维修保养费、废品处理费、安全防护费、环保检测费等所有运营成本,****集团****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按实际使用量结算,每月(或每季度)据实缴纳。 10、承租人需保障废品回收转运业务正常开展,配合经开区及招租方关于废品回收试点的各项工作安排。 11、 承租人需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台账,记录废品回收种类、数量等数据,定期向招****执法局报送,配合试点工作数据统计。 12、承租人不得将场地转租。 1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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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5)运营计划书(盖章); (6)业绩证明材料; (7)承租条件第6项要求的书面承诺(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4)运营计划书(盖章); (5)业绩证明材料; (6)承租条件第6项要求的书面承诺(盖章)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2)《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3)运营计划书(签字); (4)业绩证明材料; (5)承租条件第6项要求的书面承诺(签字)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签字。 5、交易服务费收****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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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 联系人 | 栾经理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 电 话 | 189****4801 | 电 话 | 0510-****93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