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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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

信息时间:2025-11-12

挂牌价:994.10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5-11-12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5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
项目编号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11-12 挂牌终止日期:2025-11-25
转让方名称 ****
标的物概况

一、资产概述

本项目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残值权益提取地点位于**市**区通安镇。该残值权益对应的核心基础设施包括:

主变** 220/33kV(合计容量 340MVA);

动力变两台 33/10kV(合计容量 50MVA)、接地站用变**(合计容量 2400kVA);

220kV、33kV、10kV 高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及备用开关;

继电保护屏、控制屏、信号屏、直流电源屏、计量屏、蓄电池 2 组(220V 200AH / 组等,拆除需符合《废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

33kV SVC 无功自动调节补偿装置(65Mvar)、10kV滤波补偿装置、

配套避雷装置、母线桥架、高低压电缆、电缆桥架等设施。

二、权益转让内容

资产权属人220kV变电站区域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以及视为设施设备资产的部分钢结构、管道、支架、电缆桥架等残余价值回收权益(列入保留资产范围的设施设备等资产除外)。

特别说明:

1、220kV变电站区域范围内所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户外设备支架结构除外)、砖混结构的房屋、建构筑物、管道沟槽、电缆隧道、围墙列入保留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资产权益范围内,部分保留资产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要求实施局部或整体拆除,拆除后的根据转让方指示在指定区域存放,不在提取转让资产范围内。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资产权属人要求实施设备设施拆除。

2、220kV变电站区域所有树木绿化、道路及水泥场地、地下管网不在本次转让资产权益范围内,不得随意损坏及拆除。

3、220kV变电站区域列明的建筑物整体保留(见《关于“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项目的标的情况说明》),与保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相关的附着物同步整体保留(含门窗、走道、平台、扶梯、联系梁、地坪、地板、雨水管、照明、吊顶装饰物等附着物),不得拆除,整体结构不得随意损坏。保留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内部设备设施作为转让残值资产需由受让方拆除及提取,其中设备、支架拆除,提取至室内为楼地面,室外为地平面。

4、拆除、提取转让标的资产残值权益时,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风险、拆除条件、进度影响、政策规定变化、可提取残值收益等。

5、本项目权益转让范围详见《关于“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项目的标的情况说明》第一点。


三、本项目权益转让基础实物资产主要概述

详见《关于“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项目的标的情况说明》第二点。

特别提醒

1、本挂牌申请书中“标的概述”、《关于“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转让”项目的标的情况说明》、《资产评估报告》等对于转让标的资产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等描述仅作为参考,移交时均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资产权属人不保证移交的转让标的资产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品质、完整性等,转让方、资产权属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转让方、资产权属人对拆除工程量以及残值收益不做任何承诺,拆除费用和残值收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并对转让资产现状确认后(出具《现场踏勘确认书》),不得以转让资产现状与转****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内容不相符为由要求资产权属人、转让方或****承担任何责任。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万隆(上****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万隆评报字(2025)第1025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5-05-01
转让标的评估值 964.44
特别事项说明

一、关于挂牌授权以及合同签订的说明

本项目挂牌由资产权属人授权****办理,因此本项目转让方为****。《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由受让方与资产权属人直接签订。

二、受让方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对本次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的影响:

1、本次转让的资产为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设施设备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不是配套设施设备资产本身,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资产权属人仅将残余价值收益提取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和提取。

2、对于部分属于保留资产范围的主体厂房及建筑物,受让方在拆除、提取内部设备设施残值时应做好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对该厂房、建筑物不得随意损坏。

3、拆除、提取转让标的资产残值权益时,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环保风险、拆除条件、进度影响、政策规定变化、可提取残值收益等。

4、部分保留资产(以现场划定为准)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资产权属人要求进行保留。

三、《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转让方提交至****备查文件。

四、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本公告中的“标的物概况”及相关备查文件仅作参考,移交时均以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1、现状转让原则

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权属人已关停220kV变电站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含视为设施设备的部分钢结构、支架、电缆桥架等)的拆除及残余价值回收权益(保留资产除外)。转让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及资产权属人对设施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品质、完整性、可利用性、拆除工程量及残值收益不作任何承诺。意向受让方必须亲赴现场对标的现状(包括设备腐蚀状况、保留建筑物边界、地下管线分布等)进行全面勘察,严格区分转让资产(如可拆除设备、钢结构)与保留资产(如建构筑物、电缆隧道、围墙),本公告所述“标的物概况”及相关备查文件仅供参考。

2、尽职调查义务与风险自担

转让标的移交时均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完成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且必须对标的进行独立、详尽的尽职调查。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

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公告、附件及备查文件内容;

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全部现场踏勘与尽职调查;

已独立决策且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含隐蔽瑕疵及拆除风险);

自愿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引发的一切风险及后果;

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及项目地法规要求的资质与能力(危废处置资质可由自身或委托的单位具备),可合规完成设备拆除、危废清理、场地恢复;

充分考虑及接受评估基准日、挂牌日、残值处置日等不同时期标的价值变化,因不同时期产生的任何价值偏差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转让标的价值与评估价值不符为由要求资产权属人、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3、站内残留物风险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须重点注意:在转让资产范围内的有关现场、设施设备容器内可能残留废变压器油、六氟化硫(SF)、含重金属污泥、废酸液等废物。意向受让方须在踏勘时对上述残留情况仔细调查了解并自行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完成踏勘即视为意向受让方:

已完全掌握残留物种类、分布及危险性;

已充分评估收集、清理、运输、合规处置的全部费用及法律风险;

同意在受让后自行承担上述物质处理的一切成本及后果。

4、无抗辩承诺

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人后,不得以以下理由向资产权属人、转让方、****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资产权属人、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

未查阅资料或未实地勘察;

“标的物概况”或备查文件与现状不符;

不了解转让标的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风险或残留危险物;

对保留资产保护要求、拆除技术难度或对残值收益的误判。

五、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

意向受让方需遵守转让方关于《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意向方未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交易方式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配合资产权属人完成拆除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备案等工作,在完成备案后次日内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与资产权属人签署《实物资产所有权移交确认书》和《实物资产所有权接收确认书》(资产移交经双方现场确认、录像保存),并与资产权属人签署《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及其附件。自《实物资产所有权接收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相关资产的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及全过程的保卫、消防、安全、环保、现场管理等风险、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协议文本参见备查文件。

七、拆除要求

1、拆除时限

受让方须在《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资产拆除及场地清理,每逾期一日,资产权属人按成交价1%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2、特种工艺与安全保障

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须重点核查充油/充气等设备(如变压器):在成为受让方后应当先行抽取并合规处置相关设备内的残留绝缘油、六氟化硫(SF)等,并密封运输相关废设备。

蓄电池组拆除:符合《废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并合法合规处置。

3、环境保护与场地恢复

(1)拆除物必须清运出厂,确保无废油渗漏、粉尘扩散、危废遗撒污染土地;

(2)保留建筑物内部拆除后按权属人要求恢复结构完整性(如修补孔洞、封堵管道),并确保地面平整、无杂物残留;

(3)拆除区域须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标准,不得遗留任何建筑垃圾、废弃材料及危险废物;

(4)有关拆除施工、废旧物资搬运、废气、废油、固废危废处置等操作要求以及安全、环保、治安等具体要求详见备查文件《资产拆除管理协议》。

4、拆除施工的安全防护、特种作业许可(动火/有限空间)、危废转运联单、治安备案等要求,详见备查文件《资产拆除管理协议》,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遵守。

5、受让方对于危险废物处置: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的合法合规处置以及处置效率,受让方需再自行寻找一家具有处理处置钢铁行业全部或部分相关危废类别的**省内的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处置**意向书》,承担本项目危废的处理处置责任。

受让方须全权委托转让方代为与危废处置单位签署危废处置相关合同、办理危废备案、网上申报、转移等全部相关手续。因转让方仅系代受让方委托签署危废处置相关合同,因签署危废处置合同以及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与危废处置单位连带承担因危废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八、联合受让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费用承担

1、成交价与开票规则

本标的成交价即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的0.75%部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的99.25%部分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踏勘费(交通、食宿、安全防护装备租赁);

竞买文件制作费、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尽调咨询费。

3、交易成交后,受****交易所规定支付服务费;转让方不承担服务费用。

十、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查阅挂牌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2、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资产权属人签订《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资产权属人将直接按照挂牌底价与其签订《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最终受让方后,资产权属人和受让方按照****的通知签订《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

4、为确保受让方安全顺利拆除残值资产、提取标的,确保“安全、环保零事故”,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资产权属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拆除工程施工方案》,配合转让方、资产权属人完成专家评审及备案工作。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小组评审通过并提交至当地有关部门备案成功后次日,受让方应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与资产权属人签署《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及其附件,办理残值资产的交接手续。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向转让方、资产权属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方案需包含《拆除工程安全措施方案》、《拆除工程环境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工程应急预案》),并未完成专家评审及备案工作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扣除其应付给****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在此情况下,转让方有权收回挂牌标的,重新组织信息披露及挂牌。建议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成交前完成《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包含拆除工程安全措施方案、拆除工程环境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工程应急预案》的初稿,并确定**省内危废处置单位。

5、自《实物资产所有权接收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相关资产的保管、运输、清理、安全及全过程的保卫、消防、安全、环保、现场管理等风险、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付至****指定账户,同时向资产权属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180万元。若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且无违约,由资产权属人无息返还。

7、受让方须在****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对本次转让标的有受让意向并向****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及保证金的法人;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依据公告条件完成审查,且通过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的主体;所称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是指通过资格复核后,在单一报名情况下被直接确认为买受人或经公开竞价程序确定的最高应价者。

十一、风险与责任承担

1、从交接当日起,受让方是转让标的资产现场拆除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拆除后的装置设施及废水(废液)、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等的安全处置,负责转让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本身的安全风险及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在运输、处理标的资产而产生的安全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受让方拆除残值资产、清运拆除物品及垃圾的工期为60个日历天,从《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包括因受让方违规而被责令停工)停工影响工期的可适当顺延,但不给予受让方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有关拆除施工、废旧物资搬运、废水(废液)、废气、废油、固废危废处置等操作要求,以及安全、环保、治安等具体要求详见备查文件《资产拆除管理协议》。

十二、特别说明及违约责任

受让方成交后按照挂牌备查文件《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样式与资产权属人签署合同,受让方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由资产权属人开具发票,受让方不得要求更改备查文件合同条款或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按照《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转让底价 994.1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在《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8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该保证金为报名阶段资格担保。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与履约保证金无关;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符合以下三种情况:

①未被纳入**、省、市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

②近三年内未因发生一次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项目团队须含:1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3名持高压电工证人员(在有效期);1名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人员;

③需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2个220kV****电站拆除或安装项目;

⑤无正在执行的安全生产禁令期;

⑥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

若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意向受让保证金,先****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

②成交后,最终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足额支付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服务费;

③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认为最****交易所通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资产权属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拆除工程施工方案》等相关有效文件并完成****政府部门备案的;

④未按约定签署《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及办理标的交接;

⑤意向受让方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挂牌交易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⑥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恶意串通其他意向方、围标、串标等,影响公平交易,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或资产权属人、转让方的合法权益的;

⑧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⑨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合格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备查文件

1、万隆(上****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5)第10250号《资产评估报告》;

2、《资产拆除和残值收益转让合同》;

3、《资产拆除管理协议》;

4、《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其他说明

1、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现场踏勘联系人:朱文明,联系电话 186****5768。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完成至少2个220kV****电站拆除或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

⑥项目团队须含1名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3名持高压电工证人员(在有效期)、1名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人员证书,并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⑦《报价须知》;

⑧《保密承诺函》;

⑨《受让意向登记表》;

⑩《现场踏勘确认书》(该确认书由转让方代意向受让方提交)。

上述材料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盖章首页加骑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经理
联系电话 0510-****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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