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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909426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翠亨新区东片区西三围 |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86405.8976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本宗用地已达净地出让标准。(2)本宗用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上限98188.52平方米、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上限163339.04平方米。(3)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8800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86405.8976万元。拟设定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88元/平方米、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7300万元(按出让起始总价的20%设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4)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将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第二期应将剩余出让价款于2025年12月25日前支付完毕。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所缴交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合同定金,因竞得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入库。(5)土地交付及交付标准:2026年1月14日之前,****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平整后交付竞得人使用。(6)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2027年1月14日前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2030年1月13日前竣工。(7)竞得人须于公开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文件要求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成品住宅标准管理,成品住宅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操作按有关规定办理。(9)根据《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本宗用地拟允许受让人在缴纳50%出让价款后提前开发建设,******局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及约定相关违约责任,由有关部门和镇街负责加强对用地开发建设销售等情况的跟踪及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竞得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的,****中心于竞得人提供上述缴款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缴款票据、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开发报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竞买资金要求: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竞买本宗用地,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资金来源承诺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竞买人承诺竞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直至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信用联合奖惩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11)根据《国土****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 至 2025年11月1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0-****050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