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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的有关规定,********事业部污水车间恶臭气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拟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公司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事业部污水车间恶臭气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本次改建项目新增4座厌氧反应器及配套设施,并增加自控及水质指标监测系统,实现远程控制,单台处理能力为1420m3/d;**1套处理能力为400kgH2S/d的生物脱硫系统,并配套1台沼气锅炉及其附属设施,沼气处理量为12000m3/d,通过沼气锅炉产生蒸汽,****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2024年3月13日,****开发区****管理局以项目代码****对本次改建项目进行了备案。
2024年8月委托****编制完成《********事业部污水车间恶臭气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8月17日****开发区****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同开审批环函[2024]4号)。
2025年6月1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设施完工。2025年8月26日,********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911********026330J007P),有效期限为2025年8月26日至2030年8月25日。
2025年9月5日对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开展调试工作。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宋**
联系电话:138****2144
通信地址:山****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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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