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将对****2026年校级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产品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相关要求,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校级宣传品制作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5万元。
四、最高限价:单项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文件内产品最高限价表规定价格。
五、采购需求
采购供应商提供宣传品制作服务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事宜咨询请与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411-****4801。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在下一年度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价格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中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七、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截至询价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八、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一)参加****采购业务管理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入库的,请在****国有资产处网站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网址https://cg.****.cn),填写注册信息,按照提示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注册完成后请及时与采购业务联系人联系)。****采购业务管理平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账号自动开通,即可参与****采购业务管理平台采购活动。
(二)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十、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9点00分(**时间)
十一、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411-****1123
十二、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成交公告将于评标结束后发布至我校官网,请注意查看
十四、监督举报电话:****4802(纪检监察),****4850(国有资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