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在**区(含城南街道、长水街****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完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接上级通知,决定****学校年度检查和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持有**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经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学校。
二、主要内容
(一)年度检查。对照《嘉****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核查学校基本情况和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相关数据截至11月底)。年度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年度检查情况栏载明年检结论。对年检结论为“合格”****学校,准予继续办学;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学校,责令限期整改(不超过3个月),****学校重新提出年检申请,经复核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应终止其办学资格并依法注销办学行政许可,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二)星级评定。对照《嘉****学校星级评定细则(试行)》(详见附件),从培训能力、规范管理、培训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星级评定与年度检查统筹实施。星级评**果分为三星、二星、一星三个等次,根据实际得分评定星级,85分及以上为三星,70-85分(不含85分)为二星,60-70分(不含70分)为一星,未达60分的不予评定星级。****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时,按照星级给予相应支持:三星机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做大做强培训品牌;二星机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效;一星机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三、工作流程
(一)年度检查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嘉****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开展自评。
2.实地检查。人力社保部门及属地镇街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必要时可开展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
3.社会公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实地检查情况,提出年度检查意见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下同)。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在2026年3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整改报告,复核公示结果为最终年度检查结果。
4.结果核定。人力社保部门核定年度检查结果,****社保局备案。
(二)星级评定
1.学校自评。****学校,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嘉****学校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开展自评。
2.实地评估。人力社保部门及属地镇街组织开展实地评估,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座谈问询、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
3.社会公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实地评估情况,提出星级评定等次并进行公示。
4.等次核定。人力社保部门核定星级评定等次,****社保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年度检查和星级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于12月8日前提交。
联系单位:**市****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凌公塘路1260****中心A幢1303室
联系电话:0573-****8333
邮政编码:314000
附件下载:
| ****社会保障局 |
|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