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第二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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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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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2025-11-11 09:31

****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为进一****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永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将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公司按要求报名,我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邀请3家公司参加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消防站水罐或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涵盖从招标前期准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到招标资料归档等全过程服务。标书代写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登记备案;

3.拥有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流程;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二楼202室

3.报名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被授权代表人所在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政府采购网登记证明(提供相关网上截图);

(5)公司简介及业绩。

联系人:陈先生189****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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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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