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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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1、**发展投资(**)北滩330KV变电站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县永**二队村,总面积0.3574公顷(林地0.355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17公顷)。该临时用地仅限用于**发展投资(**)北滩330KV变电站项目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临时用地使用。此临时用地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止,使用期一年。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使用期结束后,需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1年内按照已批准复垦方案完成上述用地复垦。 2、G247线**至水泉段升级改造项目JSSG-2标(四座桥梁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位于**县**乡小川村,永****村,北滩镇粮窖村、宝泉村、刘粱村,总面积1.0035公顷(其他草地、裸土地)。该临时用地仅限用于G247线**至水泉段升级改造项目JSSG-2标(四座桥梁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此临时用地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7年11月9日止,使用期二年。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使用期结束后,需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1年内按照已批准复垦方案完成上述用地复垦。 ****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