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6210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1-12
关于村道C301洪家至高岭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17号
关于村道C301洪家至高岭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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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村道C301洪家至高岭公路养护工程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龙府文〔2025〕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村道C301洪家至高岭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村道C301洪家至高岭公路养护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镇东堡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路线编码为C****61022,桩号为K0+000-K1+570,建设里程为1.57 公里,路面宽度4.5 米,路基宽度 5.5 米。主要建设方案为: 将老路面击碎后利用作为底基层或挖除,重**泥混凝土路面,重建面积约7065平方米。路面结构型式:(1)老路面碎石化处理后重建段路面结构型式:厚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10厘米厚级配碎石调平层+原水泥路面碎石化作底基层(老路利用部分)+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底基层加宽部分);(2)老路面挖除重建段路面结构型式:厚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36.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公路第一批养护计划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月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