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2026年小春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县2025-2026年小春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2025-2026年小春农作物试验示范推广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397625.00元(大写:叁拾玖万柒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4.采购需求:马铃薯种子132.54吨,无病虫害(需植物检疫证书)、无机械损伤,大小基本一致,单个薯种100-200克,种子纯度≥96%,薯块整齐度>80%,不完整≤薯块5%。
5.交货地点:匹河乡、子里甲乡、上帕镇、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6个乡镇14个村,****村委会。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交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询价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到2025年 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县上帕镇娃底小区122号)。
2.报名及并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供查验: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交纳)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于及其它网站上。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帕**复路12号 地 址:**市怒江明珠五期五栋5-B03
联系人:张春华 联系人:和德娇
电 话:133****0505 电 话:177****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