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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参照《****民政局 ****财政局 ****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雅民发〔2024〕49号)制定本文件,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提高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
二、提高补贴标准
从2025年1月起,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13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100元/人/月。
三、资金筹措
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中,省财政补助所需资金的40%,市财政补助所需资金的60%的20%,区财政承担所需资金的60%的80%。
四、加强管理
各镇(街道)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要严格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和截挪留用,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和上报,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待遇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五、执行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民政局 ****财政局
****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