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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31/202511-00010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批复 |
| ****发改委****储备局) |
| 2025-11-06 |
| 2025-11-06 09:39 |
| 灵发改审批〔2025〕129号 |
| 有效 |
| 暂无 |
| 项目 |
| ****发改委关于杨疃****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政府:
报来《关于杨疃****中心村建设项目申请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杨疃****中心村。
四、项目建设期:3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建设、雨水管网、绿化、亮化、五小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等重点领域建设。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预算资金。
七、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