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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便利店、生鲜店、小食杂店、小摊贩、小型超市、学校/托幼食堂等场所随机抽取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等9大类共78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立即对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停止销售、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艾****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5年第3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5年第3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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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