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北路等16个路口智能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车站北路等16个路口智能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站北路等16个路口智能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681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07.9312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20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11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蒲艳、吕文献、姚红琴、张春霞、杨晓辉(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 标 人:****
中 标 价:****456元 大写:叁佰零叁万捌仟肆佰伍拾陆元整
注册地址:****示范区**街道星林路与雪苑路交叉口东150米**
五、主要中标标的
详见附件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12分;客观因素评分:42.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4.5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9.2分;客观因素评分:30分;投标报价算分:29.88分;最终得分:79.08分
3、投标单位:中芯名星****公司;主观因素评分:18.8分;客观因素评分:30分;投标报价算分:29.73分;最终得分:78.53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协会发布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支付。
收费金额:41461.47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大道16号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70-****10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家园路8号1栋8层9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2****0092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0-****098
地 址:**县绿洲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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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