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公司:
报来《关****工园区4号路(2号路—7号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万华****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园区4号路(2号路—7号路)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西南方约3****园区西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4号路工程按照分期实施。本
期实施起点接2号路(K0+000),终点接7号路(K0+624.378),实施长度624.378米;后期实施7号路至3号路(K0+523.627 -K1+880.684),后期实施长度1357.057米,道路总长度为1880.684米。本期实施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园区次干路,设计速度为15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建设标准:《**市**六景镇总体规划(2009-2025)》《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和相关道路设计规范。****园区次干路,设计速度为15 km/h,路幅宽度为20米,机动车双向2车道。
五、主要工程设计:原****工园区4号路(2号路—7号路)工程提出的道路工程、村道恢复设计、排水工程设计、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照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和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该工程改造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园区4号路(2号路—7号路)工程总投资概算为4191.84万元,工程费用2888.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47.48万元,基本预备费196.78万元,建设期利息59.51万元。
七、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业主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九、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
十、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园区4号路(2号路—7号路)工程投资概算总表
****改革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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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