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6213
发文机关: **县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23号
成文日期: 2025-11-12
关于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23号
关于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府发〔2025〕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中田乡**村上下路组、中田村耐田组。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1、中田乡**村护磅及水渠工程:**混凝土护磅长115米,高2.8米;0.6*0.6米水渠长280米;2、中田乡中田村耐田组美丽家园工程:2*2*2米蓄水池1座,2*1.3*1.2米取水池1座,管道长3000米;护磅长50米,高4米;水泥路长50米宽3.5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92.55万元,其中:1、中田乡**村护磅及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46.24万元;2、中田乡中田村耐田组美丽家园工程投资金额约46.3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