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高****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市**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化工产业园内
项目概况:**高****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0000m3/d,其中对现状10000m3/d规模进行提标改造,同时**10000m3/d处理规模。
①**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格栅+气浮+UASB厌氧反应+多级AO 生物反应池+MBR膜池+硫自养反硝化滤池+磁混凝澄清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②提标改造工程:分质调节池(**)+细格栅及调节池(现状)+混凝沉淀(现状)+初沉池(现状)+AAO 生物池(现状)+二沉池(现状)+PCR 综合设备间(现状)+高效沉淀池(现状)+磁混凝沉淀池(现状)+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现状);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污泥调理+板框脱水工艺,污泥脱水至≤60%后由第三方外运集中处置。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全过程除臭,恶臭及有机废气产生单元加盖封闭、负压抽气收集臭气经臭气处理装置(碱洗+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赵牛**。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必要减震、消声等措施。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55****689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公司
联系人:孟总
联系电话:185****926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pan.**.com/s/1sIxhc_cgT2vhCd_bP-etEgpwd=a1qi
提取码: a1q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和媒体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即日起,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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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