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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企业:
****依据《****管理局、****运输厅关于组织推进对新设立的乡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点(站点)补贴工作的通知》(黑邮管联【2022】3号)等文件的要求,各乡镇(街道)企业,申报请根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手续,按申报流程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如有符合发放条件的经营者,请联系**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452-****679),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补贴。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组织推进城乡客货邮一体化建设补贴工作的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