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钦南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钦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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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标 题:********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水利字〔2025〕153号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效力状态:
********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5-11-07 15:25

中节能****公司:

你公司报来《****风电场升压站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市**区那彭镇光珠岭村S210省道旁东侧取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用途为生活。最大取水能力0.0019m3/s,年取水量为0.46万m3/年。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08°52′57″,北纬22°2′19″。项目退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公司清理化粪池用作肥料,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水泵取水。如项目作为饮用供水时,请做好相关水质检测或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二、根据《论证表》采用降雨入渗法分析区域地下水入渗量,论证范围内丰、平、枯水年大气降雨入渗量分别为555万m3、429万m3、306万m3,并通过开采系数法计算,枯水年区域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83.4万m3/a,在扣除本项目和第三者取用水户的取用水量后,区域剩余可开采量为182.44万m3/a,水源论证范围内地下水可供水量均能满足本项目年取水量0.46万m3的取水要求。水源水量可靠,结论基本可信。

三、要服从取水管理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水**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如因取水对第三方造成影响或产生纠纷的,****公司自行解决。

四、应落实各项节水和保护措施,加强用水环节监控及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并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非在线: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按用途安装分级计量。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工程取水后依法缴纳相关规费(税)。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如国家建设需要,你公司需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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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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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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