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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自然**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1号)精神,为积极探索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形成制度性成果,助力“水**”变“水资产”。我局起草了《**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在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5年11月10日,未收到涉及本次公示**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市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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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