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默车辆部件(长春)有限责任公司乘用车座椅生产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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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1MACQ670L62陈凯
李宗楠**省长****开发区
****开发区西新大街3255号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联合厂房10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乘用车座椅生产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开发区 ******开发区
经度:125.166944 纬度: 43.850278****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3-08-18
长环汽审(表)〔2023〕25号****
2024-01-109965
30****
****0101MACQ670L62****
****0101MACQ670L62**宸霖****公司
****0101MA14XN4A272025-05-06
2025-10-132025-11-1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56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无变动情况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座椅总成19.5 万套年生产座椅总成19.5 万套
无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条发泡生产线、1条面套生产线及1条总装生产线。**1条发泡生产线、1条面套生产线、1条总装生产线、1条前排总装线及一条后排总装线。
新增一条前排总装线及一条后排总装线,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泡废气妥善收集经高效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应定期更换,确保处理效果。产生的餐饮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DA002)排放。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饮食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呼吸阀废气、未收集发泡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已落实,根据调查,本项目发泡生产线修补粘贴、喷消声蜡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浇注、发泡、熟化、起模、脱模、注脱模剂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放废气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餐饮油烟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饮食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呼吸阀废气、未收集发泡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气处理装置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调整为两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在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要求的防范措施,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已落实,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无变动情况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2636 0 0 0 1.264 1.264
0 3.8 0 0 0 3.8 3.8
0 0.403 0 0 0 0.403 0.4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2.644 0 0 0 12.644 12.64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隔油池 出水口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DA001排放口出口
2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DA002排放口出口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风机、发泡线及护面缝纫线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风机、发泡线及护面缝纫线 厂界四周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厂区全部硬化,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裙按相关要求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及要求,确保项目所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体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已落实,已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厂区全部硬化,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裙按相关要求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油抹布、黏油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包装物、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卖处理;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贮存期间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已落实,根据调查,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厂区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发泡生产线)、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护面缝纫线)、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包装物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食堂餐厨垃圾及隔油池油脂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DOP增塑剂、脱模剂、废硒鼓、废铁桶、活性炭过滤棉、废矿物油、废石蜡、异氰酸酯、聚酯多元醇、催化剂、废化学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内,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点地面已涂2mm厚**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满足双人双锁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在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场所采取防渗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预案要求的防范措施,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已落实,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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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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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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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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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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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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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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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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